近来,对汉简本《孙子兵法》与宋本《十一家注孙子》的差异之处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详细的对比,发现主要有七处明显的不同,值得进行分析研究,领悟其要旨,廓清迷雾,正本清源,从而有力地推进《孙子兵法》的研究。
我们知道,汉简本的陪葬年代据推断在西汉建元元年(公元前140年)到元狩五年(公元前118年),其抄成年代从文字风格来推断在秦到文景年间,是离孙子手定本时间最接近的版本,也是最早的版本,因而对于研究《孙子兵法》的发源是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,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。而宋本《十一家注孙子》版本是经过后人整理、加工、增益过的,是历代兵家及论者集思广益的结果,是集体智慧的结晶,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撺入一些后人的注解之词,因而与代表孙子思想源头的汉简本《孙子兵法》是有一定的出入的。
下面就进行条分缕析,抽丝剥蚕,为大家娓娓道来。为便于论述,先列汉简本原文,再列传世本(指《十一家注孙子》)原文。汉简本缺失部分,笔者进行了补充,不当之处请各位孙子兵学专家学者批评指正。兹列举如下:
1、汉简本《刑》:不可胜,守;可胜,攻也。守则有余,攻则不足。昔善守者,臧(藏)九地之下,动九天之上。故能自葆(保)全胜。
传世本《形篇》:不可胜者,守也;可胜者,攻也。守则不足,攻则有余。善守者,藏于九地之下。善攻者,动于九天之上。故能自保全胜也。
分析:汉简本的说法是站在防御方的角度来说的,而不是从攻守双方的立场来立论的。意为:要想不被敌人战胜自己,就采取防守策略。能够战胜敌人,就采取进攻策略。采取防守策略,自己的力量就会绰绰有余(应付裕如)。采取进攻策略,自己的力量就会不够充足(力不从心)。古代善于防守的人,就象隐藏在深不可测的地下,无形可窥;发起反攻行动来就象从九天云霄里冲下来,令敌人措手不及。所以能够保全自己,获得完全的胜利。这里无论是“藏”还是“动”,都是对“昔善守者”来说的。这种说法与克劳塞维茨的《战争论》所说的是同样意思,都认为防守比进攻有优势,要省力得多。防守显力量有余,节省力量;进攻显得力量不足,力量消耗大。防守是比进攻有效的作战形式。
传世本是从攻守双方来说的,论述的是军事力量的强弱,决定了采取防守或进攻的策略的不同。意为:当我不能战胜敌人时,应进行防守。能够战胜敌人时,就采取进攻。防守是因为自己的力量不足(比敌人的力量弱小);进攻是因为自己的力量有余(比敌人的力量强大)。所以善于防守的人,就象隐藏于深不可测的地下一样,无形可窥;善于进攻的人,就象动作于高不可测的天上一样,使敌人无从防备。所以能够保全自己,而又能取得完全的胜利。
2、汉简本《实虚》:能使适(敌)自至者,利之也。能使适(敌)不得至者,害之也。故适(敌)失(佚)能劳之,饱能饥之者,出于其所必趋也。
传世本《虚实篇》:能使敌人自至者,利之也;能使敌人不得至者,害之也。故敌佚能劳之,饱能饥之,安能动之。
分析:汉简本说得好。意为:能够使敌人自己到来的,是用利益引诱的结果。使敌人不能自己到来的,是用危害敌人的方法阻止的结果。所以使敌人休息充分的可以变为疲劳的,给养充分的可以变为饥饿的,是因为攻击敌人必须救援的地方造成的。这三句话是并列关系,强调了调动敌人的方法有三种:一是用利益引诱,二是以危害的方法相威胁,三是攻其必救。凸显了调动敌人的方法和手段是多方面的。
传世本意为:能使敌人自己到来的,是用利益引诱的结果。使敌人不能自己到来的,是用危害的方法相威胁的结果。所以休整充分的,能够设法变为疲劳;给养充分的能够使之变为饥饿;敌人安处不动的,能设法调动它。传世本的前两句是并列关系,前两句与后一句是因果关系,后一句是对前两句的总结,强调调动敌人的方法有两种:一是用利益引诱,二是以危害相威胁。通过利益与危害来调动敌人,达到“佚能劳之,饱能饥之,安能动之”的目的。因此看来,还是汉简本义长。
3、汉简本《实虚》:攻而必取,攻其所不守也。守而必固,守其所必攻也。
传世本《虚实篇》:攻而必取者,攻其所不守也;守而必固者,守其所不攻也。
分析:汉简本与传世本说的:“进攻而必然夺取的,是因为进攻的是敌人所没有防守的地方。”这是符合孙子的“避实击虚”的原则的,因而是正确的,而后一句就值得探讨了。传世本说的防守而必然牢固的,是防守敌人不进攻的地方。这看起来也没问题,但是敌人不进攻的地方,不防守也很牢固,这是显而易见的,因此只能是虚耗兵力,多此一举。所以有的注家就意译成“扼守的是敌人不敢攻不易攻破的地方”,这就有些牵强附会了。汉简本说的比较符合逻辑。“守而必固,守其所必攻也。”说的是:“防守必然牢固的,因为防守的是敌人必然进攻的地方。”凡是敌人所必然进攻的地方,加强防备,所以防守必然牢固。这是符合孙子的一贯思想的。《谋攻篇》上说的“故知胜有五:·······以虞待不虞者,胜。”意思是说:用预有准备对待没有准备的,就胜利。也符合《九变》篇所说:“无恃其不来,恃吾有以待也。无恃其不攻,恃吾有所不可攻也”的思想。就是有备无患。这就是孙子的备战思想。汉简本这种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承、一以贯之的,所以长处明显,保持了孙子军事思想的前后一致。传世本则是为了让词句整齐,改错了。一个“不”字,一个“必”字,孰高孰低,优劣立见。
4、汉简本《实虚》:故善将者,刑(形)人而无刑(形),则我榑(专)而适(敌)分。我榑(专)而为壹,适(敌)分而为十,是以十击壹也。我寡而适(敌)众,能以寡击【众者,能使吾之所与战者约矣。】(后面方括号内为笔者所加)。
传世本《虚实篇》:故形人而我无形,则我专而敌分;我专为一,敌分为十,是以十攻其一也,则我众而敌寡;能以众击寡者,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。
分析:汉简本后边那句“我寡而适(敌)众······”看起来似乎与上文相矛盾,其实是不矛盾的,因为与上文是转折关系,是对“形人之法”的强调说明,是解释这种作战方法的好处的。不是顺承上文来说的。解释在我寡敌众的情况下,如能贯彻“形人之法”的原则,就能使我之所与战者变少。这里强调的是发挥指挥员的主观能动性,通过隐藏行迹,调动敌人,达到“集中优势兵力,各个歼灭敌人”的目的。是符合辩证法的。就像汉简本兵家佚文《客主人分》所说:“能分人之兵,能按人之兵,则锱铢而有余;不能分人之兵,不能按人之兵,则数倍而不足。”这里强调的是通过示形,诱骗敌人分散兵力,我集中兵力,造成局部优势,打击敌人。意为:所以善于领兵作战的人,能使敌人暴露形迹,而自己不暴露形迹。这样我就能集中兵力而使敌人分散兵力。我的兵力集中一处,而敌人的兵力分散为十处。就能用我集中为十倍的兵力去打击敌人分散为十分之一的兵力。虽然我的兵力少而敌人的兵力多,却能用较少的兵力去打击敌人众多的兵力(通过贯彻上述“形人之法”的用兵原则)能够使我所与之战斗的敌人的兵力减少了。
传世本则是与上文紧密相连的,是承接关系。意为:所以用示形的办法欺骗敌人,诱使敌人暴露形迹,而自己却不暴露形迹,使敌人难以捉摸,就能够做到自己的兵力集中而使敌人的兵力分散;我的兵力集中为一处,而敌人的兵力分散为十处,因此就能用我十倍的兵力去攻击敌人十分之一的兵力,造成我众敌寡的有利态势;能做到以众击寡,那么我的兵力就多而敌人的兵力就少。能够用众多的兵力去攻击敌人少量的兵力,那我所与之战斗的敌人的兵力就很少了。这是在详细解说形人之法的道理。
5、汉简本《行军》:卒未亲附而罚之,则不服,不服则难用也。卒已榑(专)亲而罚不行,则不用。故合之以交,济之以武,是胃(谓)必取。
传世本《行军篇》: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,不服则难用也;卒已亲附而罚不行,则不可用也。故令之以文,齐之以武,是谓必取。
分析:先说汉简本“故合之以交”的“合交”。一般认为“交”是“文”写错了。我不这样认为。我认为汉简本的主人十分爱好兵法,他经常读这些竹简《孙子兵法》,如果写错了一定会及时纠正的。没有纠正就说明在他看来是很正常的。古时候竹简写错了,就用青铜小刀将错字刮去再重写,故抄写竹简的人号称“刀笔吏”。刀与笔是不可或缺的。“交”改成“文”是很容易的,在简牍文字中,交是一点一横下面是个“又”字,只要用刀子刮去“又”字上的一横即可变成了“乂”字,从而变成了“文”字。(此据曹寅蓬《中国书法字典-简牍编》,笔者没有见过汉简文字摹本)因此我认为应当从“合交”的意思来探讨孙子的本意。
“合交”在《孙子兵法》中出现过三次。《九变》篇:衢地交合。“交合”是指在四通八达的地区要与诸侯结交。《九地》篇:衢地则合交。意为在四通八达的地区则结交诸侯,争取外援。再就是《行军》篇这里所讨论的“故合之以交,济之以武,是胃(谓)必取。”因此看来“交合”与“合交”是一回事,都是联合结交之意。合:联合,合作,协作。交:结交,交往。
因此我估计汉简本的意思是:将帅在士卒还没有亲近依附时,就贸然处罚,士卒就会不服,不服就难以使用他们去作战。士卒已经亲近依附将帅了,将帅们仍然不用军法军纪来处罚他们,就不能使用他们去作战。所以将帅在与士卒结交、关系融洽的同时,也要配合以严格的军法军纪来整饬他们,统一步调,才能夺取胜利。这里“合之以交,济之以武”的意思是说如果一味地当老好好,溺爱士卒,采取乡村俱乐部式的管理,一团和气,光和谐溺爱而不处罚,不执行军法军纪,那样是不能出战斗力的。要配合以军法军纪来整饬士卒的行为,铁的纪律才是胜利的可靠保障。我们可以从《史记》记载的孙子吴宫教战中看出。宫女们把严肃的练兵看成游戏,没当回事,一直嬉笑不已,孙子可不是哄她们玩的,三令五申后就动了真格的,坚决果断地执行军法军纪,斩了吴王两个宠妃,从而练出精兵:“唯王所欲用之,虽赴水火犹可也。”如果一味和谐下去、一团和气就达不到这样的效果。必须是在感情上与他们亲近,“与众相得”,纪律上毫不手软,二者结合才能出战斗力。
传世本说的是管理士卒要恩威并用,软硬兼施,刚柔相济。意为:将帅在士卒还没有亲近依附时就贸然处罚,士卒就会不服,不服就难以使用他们去打仗了。士卒已经亲近依附将帅,将帅依然不执行军法军纪,也不能使用他们去打仗。所以要用政治道义来教育士卒,用军法军纪来统一步调,这样的军队作战就一定能够夺取胜利。看起来传世本的内含要大一些,意义要深一些,但恐非孙子本意。
6.汉简本《九地》:诸侯之请(情):遝则御,不得已则斗,过则从。
传世本《九地篇》:故兵之情:围则御, 不得已则斗,过则从。
分析:汉简本这句话说的是诸侯(敌人)方面的反应,不是指自己的士兵。孙子兵法所提到的“诸侯”,多是指敌人,或潜在敌人,对手。如《作战篇》:夫顿兵挫锐,屈力殚货,则诸侯乘其弊而起,虽智者不能善其后矣。《谋攻篇》:三军既惑且疑,则诸侯之难至矣。《九变篇》:故屈诸侯者以害,役诸侯者以业,趋诸侯者以利。因为在孙子生活的那个时代,诸侯蜂起,群雄逐鹿,“春秋无义战”,诸侯之间相互兼并,相互攻伐,反目成仇,都是正常的事。目的就是为了扩大疆域,统一天下,实现自己远大的政治抱负。汉简本《九地》这里说的是我方作为客军,进入到别的诸侯国家后,诸侯所做的反应。战争是互动的游戏,不能光说客军,也要说说主人。孙子在列举了九地种地形的不同处置措施后,再说一下敌人的反应:诸侯们的心理状态是:敌人(指客军)到达他们的国家就进行防御,迫不得已就进行战斗,敌人的力量超过他们的力量就会服从,放弃抵抗。所以我方作为客军,战斗的决心要大于敌人,要比敌人狠,战斗力强大,才能绝地逢生,反败为胜。(上文紧接的是“······围地,吾将塞其阀:死地,吾将示之不活。”)遝,音ta,达,到达。
传世本的意思是:所以士卒的心理状态是:被敌人包围就会协力抵御,迫不得已就会拼死战斗,陷入危险境地就会服从指挥。如果这样理解就会与前边有段话重复:士兵甚陷则不惧,无所往则固,深入则拘,不得已则斗。意为:士卒深陷危地,就会无所畏惧,无路可走,军心就能稳固,深入敌人腹地就不易涣散,迫不得已就会拼死战斗。这才是说自己的士兵的心理状态的。所以传世本这里是改错了,与孙子本意不符。还是汉简本的意思符合逻辑。战争不是一厢情愿的事,要多揣摩敌人的心理,换位思考,才能“知彼知己,百战不殆。”
7。汉简本《用间》:间事未发,闻间与所告者皆死。
传世本《用间篇》:间事未发,而先闻者,间与所告者皆死。
分析:汉简本说的对,符合实际情况。意为:使用间谍这件事还没有施行,听说用间这件事的人和他所告诉的人都要处死。
传世本含糊不清,语焉不详,不知所云。大多数孙子注者意译为:用间这件事还没有施行,就先被泄露出去,间谍和他所告诉的人都处死。这里是把“先闻者”解释为“先被泄露出去”是不妥当的。古代汉语中“...者”一般译为“...的人”,应该译为:“先听说这件事的人”。把间谍和他所告诉的人都处死,而不杀“先闻者”是不对的,不符合逻辑。如果“先闻者”就是间谍所告诉的人,那才对。要不,杀间谍和他所告诉的人,而不杀“先闻者”是本末倒置的。只有先杀“先闻者”才能从源头上防止用间这件事扩散出去。再说,间谍自己当然会知道泄露秘密的严重后果:如果让间谍将要打入的敌人知道卧底这件事的话,间谍就会有杀身之祸,死无葬身之地。所以间谍自己绝对不会泄露秘密,去告诉别人。除非是无意的。另外,孙子在《用间篇》中一再强调间谍的宝贵:故三军之亲,莫亲于间,赏莫厚于间,事莫密于间。间谍是不能随便杀掉的。即使发生了泄密,也与间谍主观上无关,也只能杀间谍以外的人:闻间与所告者。不能连间谍都杀。所以还是汉简本说的对,杀的正是“闻间与所告者”,而不杀间谍。所以汉简本所述是正确的。
以上就是笔者从汉简本《孙子兵法》与宋本《十一家注孙子》比较出来的主要差异之处,从而可以看出汉简本语言更精练,用词更精确,可谓词约义丰,言简意赅,意味深长,有明显的优势,值得我们发掘研究,洞幽阐微,发扬光大。当然限于笔者水平,牵强附会之处在所难免,敬希各位方家批评指正,不吝赐教,以促进《孙子兵法》的研究工作。